小屁孩這個名詞不知道是誰發明的,只知道這個稱謂非常的適合,以字面上的意思就是,年紀很小的小孩子,因為無法控制排泄,如大小便放屁等等,對於自己的控制能力非常的差勁,甚至是無法管理任何的行為,又有不成熟幼稚的形容方式,總知就是情緒上的開關壞掉了。說到小屁孩,很多人會馬上聯想到一連串的負面字眼,又跟不明事理無理取鬧,看不順眼就要打、毀滅,讓別人不快樂,又相互結合在一起。
每個人過去也曾有過白目又智障的時間,事實上屁孩跟叛逆期有非常大的關連性,年少輕狂在所難免,只是在當下不會覺得自己很白目,等過了這段時間後,自然就會甦醒了,也有人一輩子都不會醒,當然這樣子的情況並不常見,也屬於特例,會變成了為害社會的人。至於屁孩的特徵是什麼呢,這方面是很模糊的,也許跟別人的觀點有關係,別人不喜歡的行為就要拼命做,標新立異,跟別人不一樣的地方就是好。
像是跟別人穿的不一樣,違反校規蹺課翻牆,跟師長大小聲等等,(話說以上這些當年都曾經做過)不爽別人瞪一眼,所以要跟人打架,把原本沒有什麼的事情給弄大,就是屁孩最常做的舉動,因為這樣子在同輩之中會非常的煞氣,以前是流行酷或是夠種之類的。那年紀的女生也會喜歡這樣子的男生,因為夠顯眼,可以跟別人炫耀,所以能夠看到類似屁孩的小混混,都可以交到女朋友,我們這種宅宅,只能左右手修練。
所謂的屁孩舉動,應該就屬於這句話之內的行為吧,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,最基本的就是不顧別人,造成別人的困擾,如在運輸公眾交通工具上吵鬧,打打鬧鬧,亂丟垃圾不管有沒有垃圾筒,有的還亂噴口水及穢物,改裝機車把排氣管改得很高,直接噴在後面人的臉上。要嘛就是半夜不睡覺,違規逆向闖紅燈超速飆車,排氣管又非常的大聲,讓經過的住戶都不能睡覺,破壞公園的廁所還有公共設施等等的行為。
也可以知道一件事情,我們可以容忍自己的屁孩行為,卻無法容忍別人的屁孩行為,當然不對的就是要指正,這是很正常的,只不過對於自身錯誤的容納力,可以說是非常的大,還擁有彈性般的設定,自己也是這樣子的情況,看到小屁孩在那邊耍白目也會非常的生氣。只不過常常會想,以前是不是有這麼白目,讓旁邊的人那麼生氣,一些沒有那麼嚴重的行為,自然就一笑置之,只不過隨著時代進步,屁孩變得很恐怖。
像是拿傢伙鬥毆,把人打到殘廢死掉,但經歷過屁孩的人,也很清楚這些事情,並不是現代這個社會才有,只不過以前是比較隱性的社會,加上網路還沒有像現在盛行,所以有很多事情,發生了也不會有很多人知道,加上做完都會比較低調,不想給別人知道,現代人則是怕別人不知道。等到年紀大才開始回想,為什麼以前那麼白痴,開始後悔做了這些事情,為什麼以前要傷害別人取得樂趣,這可是一點也不好玩的。
由此可知,小屁孩是跟年齡沒有任何關係,只是年齡小比較容易發作,屁孩是不分大小的,只要白目夠討人厭,就可以稱為屁孩,哪管你是三四十歲,還是五六十歲,至於要用什麼態度面對屁孩,最輕微的手段就是不要理他們,讓他們自討無趣,就不會做了。中度的則是請他們的父母長輩,好好的關切的一番,重度的不用囉唆,直接叫警察杯杯來處理,犯罪跟犯賤有時候只是一線之隔,過了這條線就會惹禍上身。
不是什麼事情都可以拿來玩的……切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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