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虎英雄這一個名號,相信沒有看過水滸傳的人也一定知道,在其他的故事中也有很多關於武松的事蹟,新水滸傳的武松由陳龍所飾演,如果說角色會說話的話,他演的效果的確給人一種深刻的話語,就像他的打鬥還有劇情安排的各方面。梁山泊排名第十四,天傷星,為步軍頭領第二,傷來自於他被人傷害的一生,武松武功雖高,可是正直不阿不喜拐彎曲直的事物,每每遭奸人所害,依然不改光明的一面,最後造就他行者的一生。

題外話:他不只能打虎,武藝高絕能夠單人刺殺敵人主將,在梁山上也屬於名列前茅的猛人。

他一開始的登場在宋江途經柴大官人的府上,武松得了大病休養生息,原來他在家鄉一拳打死了一個惡霸,想不到由宋江的身上才知道是一場誤會,並且從宋江身上的信得知,哥哥武值想要兄團聚,這一名惡霸只是暈過去而已,離家數久想要回去看看親人,沒想到得了風寒類似的病。這時跟宋江結拜,好不容易病好了就跟柴進告別,想要回去陽谷縣看看哥哥,在途經陽谷縣的的路上,才知道這景陽崗上有大蟲(老虎)為禍,死了不少人。


店小二勸他不要上山,更不用說武松喝了一堆酒,好言好語還是由不得這個硬漢的行動,上了山想不到真的遇到大蟲,一虎一人纏鬥了一番,最終武松以天生神力,加上一手的好武功,終於打死大蟲,被當場的人視為英雄還當了都頭,就這樣他衣錦返鄉去見哥哥武植,人稱武大郎。兩個人見面相歡喜,不過武松身強體壯高聳於天,武大郎如三吋樹皮矮小猥瑣,使人不敢相信他們是親兄弟,更不用說武大郎還取了一個老婆潘金蓮貌美如花。


原來以為武松可以就此跟哥哥過上好日子平定下來,沒想到潘金蓮卻勾引於他,讓他勃然一怒出口大罵,令潘金蓮懷恨在心,於是與潘有了縫隙,於是搬出鬧不和,可是依然關心兄長,沒想到這時西門慶與潘金蓮搭上慰藉彼此空虛的身心,這事情還沒有傳到武松的耳裡。後來武大郎終於知情想要這一對奸夫淫婦認罪,沒想到反而被打傷之後,還被下毒毒死,最後連屍骨也找不到,武松出公差辦事返家才發現兄長已死的真相,當然事有蹊蹺不肯錯放。


於是前後調查了一番,才終於知道是王婆西門慶潘金蓮三人共謀,於是招集眾鄰居到武大的靈前借祭拜的名義,將王婆定罪,一刀殺了潘金蓮,接著又去殺了西門慶,總算為兄報仇也犯下殺人罪行,流放孟洲,在途中認識了以人肉做包子的母夜叉孫二娘與菜團子張青夫婦。到了孟洲又受了管營父子金眼彪施恩的好酒好肉照顧,聽了施恩被蔣門神打傷,於是決定幫施恩奪回快活林的生意,武松以醉拳三拳兩腿便把蔣門神打跑,奪回快活林的生意。


 

「殺人者打虎武松也」沒有想到這才是武松災禍的開始,張團結假意愛好其武功人品,更說要將養女嫁給他,實際跟蔣門神勾結決定陷害於他,讓他進入家中再假意財物失陷於他,令人有了江洋大盜的罪名,受押至飛雲浦時,兩人決定派手下結果了他。沒想到戴上枷鎖的武松依然神勇蓋世,與眾殺手一戰後回到鴛鴦樓找上蔣門神與張團練眾人,幾刀幾拳殺了他們,並帶著久戰之傷離開現場暈厥,還好得到張青與孫二娘夫婦幫助。

後來在他們的建議下,武松化為帶髮修行的頭陀道人,這樣可以逃避官府的通緝,從此有了「行者」的綽號,但他在路上路經過蜈蚣嶺,看到有人姦淫擄掠婦女,殺了為害的飛天蜈蚣王道人,一旦殺了人之後,武松便停不下手,可是依他嫉惡如仇的性格,容不下任何的惡人。武松雖然性格粗豪,可是他一點也不天真,知道這世道腐敗惡人叢生,如何講道理誰也救不了,雖有拳頭與刀子才能講理,也知道百姓生活之苦,所以生活刻苦濟貧在所不惜。

後來又跟宋江的徒弟孔明孔亮起了爭執,又跟宋江相遇,後來投靠二龍山的魯智深成為三位頭領之一,在青州打三山的過程,他們也投向梁山,正式上了山梁落草,後來在很多的戰役中,武松都獲得不錯的戰鬥效果,可謂是絕勇的猛將之一,在梁山上也是數一數二的。後來征剿方臘的戰役屢創奇功,在方臘的軍隊潰敗之時,一人孤身虎膽追殺,與方臘展開大戰,沒想到被方臘用鋼叉插在柱子拔不出來,只好斬斷那隻手,最後獨臂擒得方臘。


性格急好義剛正不阿,對於自己的正義感有相當的堅持,也是名除惡救善的好漢,看見惡霸下手毫不留情,造就他殺戮的一生,可是對於無辜的人們,他相當的克制決不錯殺一人,就像是殺潘金蓮與西門慶時,還有血濺鴛鴦樓殺了蔣門神與張團練一行人,他都放過與他們有關的人物,不濫殺無辜。也習慣路見不平拔刀相助,一腔熱血難以釋放,就算會替他找麻煩也果決去做,武藝高強身手過人都用來幫助他人,知恩圖報對兄弟朋友不顧一切。

對腐敗政權貪官污吏他不像宋江那麼天真,相信當今聖上是被小人蒙蔽,沒有昏君哪來的奸臣,從被陷害到變成行者的身份,他體認眾生之苦,所以早就看破一切,對於招安一事也是大力反對,既然宋江堅持他也沒有話好說,可是一旦事畢便以殘敗之身,決心留在寺廟過此一生,到了八十多歲才安然死去。從他的一生來看,就知道關於武松這一個人,他是個頂天立地的好漢子,有話就講直來直往,並不代表他沒有智慧,看得比宋江深了不少。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arrow
arrow

    任孤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