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能有人看了標題就急著想要反駁,不用急可以慢慢的看下來的文章,你就會發現這其實並不是指責房東,還是認為房東才是首惡,而是認為房東跟房客必須是共存的關係,才能夠讓居住問題得到解決,並不是永遠只有房東是勝利者。下一個家在何方?驅離,臥底社會學家的居住直擊報告,是哈佛大學助理教授馬修.戴蒙斯入住貧民社區跟訪問房東,還有被驅趕的住客所成的採訪文學。
 
 
書名雖為臥底,但作者完全沒有隱藏其意圖,基本上房客也只是次級房貨後的獲益者,他們搶進時機買進大把的便宜法拍屋,對房東而言這是筆生意,就算屋況再差,社區的治安很差,只要有房租便可。不過對房客來說是他們的生活,在書中所調查分析的數據表示,社區舊住戶的凝聚力越高,就算貧窮人口居多,治安也會明顯的上升,相反的居住人口來來去去,對彼此不熟悉,治安則會惡化。
 
 
 
 
 
 
下一個家在何方?驅離,臥底社會學家的居住直擊報告,作者馬修.戴蒙斯是哈佛大學的社會助教授,同時也是社會居住運動的推動者。
 
為了找出貧窮的原因,作者親自住入威斯康辛州密爾瓦基市社會底層的社區,花了數年時間跟採訪數十位房東,並分析了數十萬筆驅離資料,找到這問題的根源「租屋市場」,房東想靠房租賺錢,房客只想住的安全舒適。可是當收入的一半甚至是以上必須繳納房租,許多家庭的負擔非常沉重,也被迫選擇更差的房屋社區居住,他們的健康與精神狀況就往下發展,包括他們的下一代。
 
作者將自己多年的經驗跟研究寫成八個貧困家庭跟二位房東的故事。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以下用自己的想法立場看待: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屋況合宜,價格合理的居住環境,絕對應該是每個人的基本人權……
 
 
「龐大利益之所在,不在於提供第一流的住宿環境給財力無虞者……而在於對著連富人的零錢都擠不出來的傢伙,兜售簡陋而窘迫的棲身之所。」作者提到從十五世紀開始發展,到十六世紀開始盛行這種商業模式。這也說明為什麼賺窮人的錢比富人更容易,原因在於你要滿足有錢人的需求就要花費大筆金錢時間,雖然投資報酬率相當驚人,但不是經常甚至天天可賺的案例,窮人則是相反。
 
以密爾瓦基的房東為例,他們的房屋雖然殘破,可是在貧窮線底下,有被驅離經驗還有前科的人來說,這樣的房子是他們唯一能夠租下的,其他的房子都不符合條件,或是房東認為不適合的案例居多,所以房子幾乎一位難求。另一方面在次級房貨破滅之後,有資金的房東紛紛買入破產住戶的法拍屋,然後幾乎不用改造就直接租給住戶,反正他們也承待不起更高額的租金跟環境。
 
包括房屋漏水、水管堵塞、管線老舊、廚房的瓦斯有些甚至無法打開,更不用說浴室無法洗澡,暖氣設施無法順利運轉,窗戶破掉沒有修理,大門跟房間門損壞,諸如此類大大小小的問題,可是大部份的房東都知道,但他們永遠不會修理。因為房東都認為是房客故意損壞的,也確實有這些房客破壞後便走而了之,但更多的房客都要接受剛租來就是無法正常生活的屋況,而他們只能接受。
 
因為他們的收入只能租這類的房屋,大多在遇到意外情況時都無法準時繳房租,那為什麼房東不驅離他們,還讓他們繼續住呢,多半原因出利益,及少許的同情心,要找尋下一名房客的成本,遠高於讓拖租的房客繼續居住。加上房況不佳跟房危有把柄在房東身上,房客可選擇勞動換取減免房租,不過勞動的成果多半不被承認或剝削,房東有免費的勞動力也樂意留下房客,且隨時能夠驅離。
 
兩邊都有問題的說法的確是最好理解的說法,可是房東與房客的關係,在城市化人口集中之後,前者就顯得優勢許多,因為過去的居住人口就算貧窮,也會集中團結跟房東抗議不合理處。可是在人口不斷進出更換的住宅區,這樣的能量完全被為了生活所以忍耐的氛圍所取代,房客間也不會有合作的情況發生,因為他們都不認為自己該住這裡,只是暫時的居所,沒有歸屬感,也自然想走就走。
 
比起個人行為如失業、吸毒,更多被驅離原因是「世襲」貧窮,有許多家庭好幾代都處於貧窮線底下的總收入,作者分析在奴隸制度被廢除時,依然有大筆土地都在白人地主身上,造就了貧窮的黑人為了長期租借房屋而付錢。加上經濟惡化,大多數製造業為了降低製造成本搬離密爾瓦基,所以使得失業人口大幅增加,也使得貧窮的人口(黑人居多)往北部集中居住,白人則是往南部中集居住。
 
家庭中父親犯法入獄服刑,母親為了家計打工,孩子沒有人照顧。
 
也許有人會說那可以跟房東爭取,這些被驅離的人大部份都無法請來律師替他們辯護,法院每天的驅離案件又相當多,所以為了程序就無法有正義,他們必須快速消化這些案件,不然明天累積的更多,都是趨於快速處理。何況房東就算沒有法律知識,也有上過課跟請教人脈,也懂得如何在法院取得執法人員的好感,案件的程序是如何進行的,但房東還是認為法律是偏向房客的。
 
「警察的存在固然有其必要,但公共的安寧,包括人行道上的和平與街道上的秩序,能在城市裡獲得維繫,靠的主要不是警力,而是人群間一股精微到幾乎難以察覺的內控與規範,且這股內控與規範的執行者正是民眾自己。」這是珍.雅各在『偉大城市的誕生與衰亡:美國都市街道生活的啟發』中所說的文字。
 
以我家附近的社區為例,幾乎連偷東西都很少,這邊社區都是二十年甚至三十年的老鄰居,之前有小偷想爬窗到附近住家,結果被鄰居發現大叫,小偷就馬上跳下逃走,後來也很少有這樣的案例出現。也住過專門出租的一樓平房,基本上住客來來去去,也不會管彼此的事情,你很難認識人,沒有任何的交流,但經常傳出有人被偷的消息出現,或是出現各種的暴力事件,還有吸毒。
 
 
其實大部份低收入戶都有工作,甚至有房屋補貼但高昂的租金還是令他們入不敷出。
 
付不起房租及發生意外被房東驅離,也許有人會想說怎麼會有人無法租房子,又或是怎麼會讓自己窮到這種地步,其實在書中大量的案例表示,有許多人剛開始都是過著正常生活,有可能是被火災波及,還是生重病、重傷無法工作。他們只要被驅離一次,狀況就會每況愈下,找房子需要時間,被驅趕的家用品也需要空間存放,更不用說睡覺的空間被剝奪,最後影響整個生活。
 
當人只剩麵包時,他的眼中便只有麵包,這句話的意思是說,人只要處於飢餓狀態,他的腦中便只有趕快填飽肚子這個選項,其他的選項完全無法出現在腦海中,有許連肚子餓的經驗都不曾有過的人,自然很難體會這種狀態。如果有餓太久經驗的人,相信都知道不只食量會增加,想法也圍繞在如何吃飽上面,這時候你無論做下什麼決定,都會顯得無智且缺乏觀察力,無法有效的思考。
 
這也是貧窮的人為什麼越加貧窮,有錢的人為什麼越加有錢的最大理由,就拿書中一個例子來比喻,很多人以為花錢如流水所以窮,錯、而是窮才花錢如流水,因為他能花費的選擇不多,所以看到能夠花費的選項就按捺不住情緒。不管一個人的自制力再強,始終有所極限,如果他在生活中遇到不如意的事情,必須壓抑自己,理智到了最後就會失去彈性,必須要有發洩點能夠抒壓。
 
例如吃、例如購物,書中的例子相當明顯,領完社會補助的中年黑人婦女,一領到馬上去吃大餐。
 
PS:記得以前曾經在月中出意外花光錢,每餐只能夠花十塊錢才能活到月底,好不容易等到發薪水了,一失去理智就連續瘋狂吃了兩餐大魚大肉,吃光才發現自己怎麼亂花錢。
 
許多人都知道吃飯吃得越慢,咀嚼的越慢越容易消化,對身體好也能減肥,可是當肚子非常餓的時候,你下意識的就會趕快把飯快速嚼完吞下肚子,根本忘記該如何吃會比較好。有許多長期貧窮的人便是處於這類的情況,你可以說他們缺乏遠慮,在很多時候他們明明可以做出很好的決定,最後卻選擇糟糕的決定,連旁人都會看不下去,認為他們根本沒救了,卻往往很少人會理解他們的想法。
 
居住環境的惡劣造就身心狀況不佳,最後影響到生活,這點相信大家也深有所感,人的意志力沒有想像中那麼堅強,書中有的住宅因為租金低廉(雖說低廉,但也花了住戶每個月一半以上的薪水,很多是七成),房子多半都有缺陷。可是在當地租金低的房子相當搶手,也不用整理,對房東而言是個金雞母,就算屋況再差,他們的房客在無屋可住下,還是得咬牙苦撐不合理處。
 
 
專門的搬家公司負負搬離驅離者的物品,物品要寄放倉庫還要另收租金。
 
 
更不用說房東驅離房客,幾乎不用花費太多資源,甚至有孩子的房客受到趕離的機率更是其他族群的三倍以上,原因在於房東認為孩子吵鬧及會破壞房屋等偏見,或是不租給身障者等歧視的理由為主,都是常見的情況發生。當這些族群被拒之於外後,他們還是需要能夠住的地方,就往更糟糕的環境尋找,如治安差勁,屋況年久失修,有時還碰到房東被法拍,房客只能眼睜睜被趕走。
 
許多一個族群是花費約五成到七成的薪水租屋況較差的房子,剩餘的三成則不夠生活費花用,所以必需挖東牆補西牆,加上水電瓦斯費要自付的情況下,造就房客只要繳了其中二份帳單,就無法繳其他的費用。房客只要被驅離後就必須花費大量時間金錢成本,找尋下一份住處,找住處的過程中有可能失去工作,因為他連睡覺都不安穩,失去工作就會沒有收入,沒有收入就可能成為遊民。
 
但也有的例子是身心狀況不佳造就居住環境的惡劣,書中有個例子,史考特這個名字應該是化名,他原本是護理師,專門照顧重病的患者,因搬運病患的過程中弄傷了脊椎,所以醫生開了止痛藥給他,他從此便脫離不了止痛藥物並且上癮。換了新醫生後,止痛藥取得變困難,於是史考特把病患者的止痛藥偷來使用,最後被開除,並且搬運原本能夠負擔的中階公寓,從此一路往下滑。
 
史考特的遭遇便是標準的惡性循環,只要發生了一件壞事,便很容易附隨其他壞事,疼痛、止痛藥、上癮、吸毒、失去工作、沒地方住、一貧如洗,最後情況惡化到必須要住入收容所,參與長期戒毒的政府計畫。他花了相當長的時間,數年才成功戒除毒癮,並且找到正式的工作,住入正常的住宅內,這時他才驚覺這一切太不容易,原來要取得正常的生活那麼困難且充滿痛苦。
 
或許有人會認為這本書是誇大其詞,可是實際上在人生中也碰過相同的例子,而且不是個案,常常發生有人付不起房租,然後搬走、被趕走,最後流落街頭,在當地社區每十人就有一人擁有被驅趕的經驗,無論是正式與非正式。正式則是申請法律程序,請房客走人,非正式則是僱用其他人趕走房客,並把他的東西隨便丟棄,人只要持續碰壁處於惡劣的狀況下,就會失去希望。
 
無法對接下來的生活有所期待,更不用說改善自己的人生。
 
作者的結尾相當動人,他並不哭訴或濫用同情,而是告知每位讀者,家應該是一個避風港,是生活的重心,在我們忙碌一天回來能夠放心的地方,政府花費太多資源跟時間在房東身上,所推出的政策也是往房東靠攏。剩下來的才是貧窮族群的政策,無法保障他們的權益,法律也往往修正在房東權利的身上,當房東得到太多保障時,勢必壓縮到房客的生存空間,逼迫他們必須犧牲權益。
 
在書中作者提到政府不應該用租房補貼為目標,收容所也需要減少甚至是關掉,而是在義務法律上動手,使房東不得拒絕某種身分者租用,他的數據分析,有九成的房東都擁有律師,卻有九成的房客都沒有律師,政府應該公用律師照顧房客的權益。如果房客都擁有義務律師,這些錢縱然由政府花費,但比起收容所跟租屋補貼(租屋券)等政策所花費的金額,相較之下省去很多。
 
最後他自己質疑,這些數據是不是能夠用在其他城市上面,他發現令人驚訝的一點是共用,共同的事情在美國不斷發生驅離的事件。
 
 
總結:數據跟資料的內容相當豐富外,作者也在這個環境中取得相當多的題材讓他發揮,所以寫出的效果相對來很合宜,不只是切入問題的要點,還點出貧窮族群的弱勢處,他提到要解決貧窮絕對需要面對問題。就算不能解決貧窮,也要在基礎上讓貧窮者有居身之所,滿足最少的需求,這樣的社會問題也會大幅度的降低,社會無法讓貧窮者有錢,但至少有身為人的尊嚴而活下去。
 
弱勢族群如身障者,他們住的權利往往被犧牲。
 
感想:書中探討許多現象,完全能夠運用在其他城市、國家上面,不合理的租金造就房客只能捲縮在窄小惡劣的環境生活,環境最終影響了健康與精神,兩者不佳最後失去了工作,看似沒有關係卻環環相扣。
 
但最終決定政策左右的往往是有影響的族群,他們修定的法律自然是對他們自身有利,要有一定的公正,就必須要制衡的力量在,當制衡的力量失去時,政策就會往一個方向偏移,無法有效的運作,造成行政資源的浪費。
 
這本書並沒有責備房東剝削,畢竟在商言商是他們的生活所需,而是從政治跟經濟相連的層面上下手,經濟不可能跟政治分開,如果有人說他要拼經濟,政治放一邊的話,這是不合理的。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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