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希望你死得痛快一點,這是名連續殺人魔的願望,他真心的認為在他手下遇害的人可以死得快一點,可同時他又利用各種手法,延遲死亡的時間,拉長痛苦折磨的那一刻,好讓受害者真的想要死的快一點,用盡各種方法求生掙扎之後。小說人骨拼圖便是述說一名將自己取名為「集骨者」的連續殺人犯,還有前鑑識探員林肯萊姆兩人之間的角力,這場智力的對決到底會以何種方法解決。
 
 
 
也許有人會疑問,警方抓兇手為何會說成鬥智,因為這類的兇手決不是那種社會新聞上,犯了一兩起案子就會被抓的嫌犯,他們聰明到足以找出警方需要的證據,並加以煙滅,在犯案的時候永遠都是事先計劃好。這跟衝動而起的兇殺案是不同的,因為連續殺人案會想到殺人後會如何處理,要用什麼方法殺人,會留下什麼證據,像是皮膚、毛髮、鞋印、交通工具,外表、衣服等等。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人骨拼圖是美國作家傑佛瑞.迪佛Jeffery Deaver,所著的懸疑推理小說,於是一九九七年發行,一九九八年改編成電影。
 
故事簡介:在聯合國開會的前夕,詭異的兇殺案出現在警方面前,還留下許多線索挑釁,正要準備自殺的前鑑識神探林肯萊姆被警方找上,他多年前在執勤時因意外重傷,導致全身癱瘓完全不能動彈,可是他的鑑識知識與技能在警界是無人能比。這名兇手所使用的手法都是使受害者漫長的死去,需要花費許多的時間,同時還給了警方許多時間去救人,不想再看到屍體的部份警官找上了萊姆。
 
希望他可以貢獻多年的科學鑑識經驗,揪出兇手及救出受害者。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本篇文章談的並不是電影,而是原作小說: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這城市如此喧鬧
就算有人從你背後走來
/
接近到刀子
能刺中的距離……
你仍舊渾然不知。
/
要把你
變成骨頭
實在太容易了!
 
 
 
 
 
 
 
一開始如入五里迷霧之內不見任何跡象,因為是從零開始重新了解案件,讀者的角度是可以知道兇手目前的行動與目標,可是不清楚任何的細節,讀者跟鑑識小組共同從殘存的兇案現場,搜查任何的可能性,從遺留現場的味道從哪邊較多,證明兇手可能待在那邊一陣子,身為有什麼味道,腳踩的鞋印是什麼鞋子款式,再從腳的大小、走路的習慣,可以組合出這個人的狀況。
 
是不是有殘疾或是受傷,這類的搜證佈滿整個人骨拼圖的片段,你也會跟著認識兇手的內心世界。
 
人骨拼圖的作者運用了相當多刑事科學,專業及艱難深入,運用了平常人根本沒有聽過的鑑識手法,光聽字眼就無法了解的知識,但奇妙的是沒有人沉悶,不想看下去的衝動,相反的你因為這點而興奮不已。可能是來自艾米莉亞.莎克斯這名女警員的穿插,她並不是負責刑事案件的警察,卻意外目睹兇殺案件,然後被受傷癱瘓的前鑑識警官林肯萊姆,命令成為連續殺人案的小組成員。
 
兇手(以下稱為集骨者,因為他專門讓受害者的肉剝離只剩下骨頭),所使用的手法只會讓人希望自己趕快死去,沒有其他的念頭,因為集骨者殺人並不會讓受害者馬上死去,必須花很長的時間痛苦的掙扎後,才真正的死亡。像是把受害者綁在會溫度極高的廢水管線下,再把管線靠近受害者那端鑽洞,等到固定排放時間,受害者就會活活被燙死,死亡的時間很冗長,沒有人能夠想像。
 
羅卡德定律(書中跟網路上的版本是接近的,以下引用於維基) :
 
他站過的所有角落,他碰過的所有器物,他留下的所有東西,即使他毫無意識,也會留下一個對抗他的沉默證人。不僅是他的指紋和腳印,他的頭髮、他衣服上的纖維,他碰碎的玻璃,他留下的工具,他刮去的塗料,他留下或採集的血液或精液。這些種種或者更多,都支撐著對抗他的沉默見證。這些證據不會被忘記,不會被某一時刻刺激而變得渾濁,它不會因為人證而消失。它是事實存在的證據。物理性證據是不會有差錯的,它不會做偽證,它不會完全消失。只有對其尋找、學習和理解的人為錯誤,才會減損它的價值。
 
有許多都是定論在法國犯罪學家&法醫埃德蒙.羅卡Edmond Locard所說的羅卡德定律,意思是說凡是兩個物體接觸,必定產生轉移的現象,用簡單一點的說法來解釋。假定兇手與受害者,受害者可能抓了兇手一下,那他的指甲縫可能會有兇手的皮膚碎屑,或是他身體的物品碎屑等等的殘留物,有的時候受害者的身上會有許多的線索,雖然不一定直接跟兇手有關,但能夠儘量還原當時。
 
犯罪現場中,兇手必定會帶走一些東西,因為他要消滅所有證據,也會留下一些東西,現場必有微弱的痕跡與證據,就像是鞋印,就算兇手事後用其他的方式把鞋印抹掉,也一定有他抹掉的痕跡。兇手拿清潔用品想要清除毛髮與皮膚碎屑,假定他拿了清潔滾輪將現場的毛髮灰塵黏掉,也會留下滾輪的黏膠組織,跟他如何使用這滾輪的跡象,不可能毫無證據,只是少或多而已。
 
在每一個章節結束都會有一個表格,上面寫了關於兇手的任何資料,外表、住所、車輛、其他,每過完一個章節,便會把小組搜尋到的線索一一加上 所有關於兇手的線索便會整理成一份名單。但有許多都是兇手故意透露的訊息,這類的連續殺手都有他自己的邏輯,無論是嚴重的精神疾病,或是個人的偏好,只要了解他們的想法,才有可能抓到兇手,因為兇手通常隱藏在人群中。
 
要把樹葉藏起來,最好藏在樹林裡,同樣的!要殺人就要在都市裡,人多的地方反而更難追查,許多連續殺人犯在相對少人的鄉村犯罪,就已經如在沙漠中尋找一粒沙子般困難,更不用說聰明狡滑的殺人犯。他們在都市隨時都有下手的機會時間,常常可以聽說一些失蹤案件,在目擊者相對多的地方發生,卻很少人會發現有異狀,還認為是吵架或根本沒有人注意,這點就像是。
 
你在人多的地方講話,自然很少人會注意你。
 
 
 
 
人多反而對懂得掩飾自己的殺人犯相當有利,因為他們有充足的時間做準備,有時甚至可以利用警方辦案的盲點來誤導他們,例如警方的指揮體系不一,容易把情報外洩給其他人,當聰明的兇手知道警方辦案的重點時。馬上能夠提供一堆假的訊息,讓警方花了很多時間幹白工,因為警方辦案是有時間上限及上層壓力的,一旦查不出結果,很快就會被放棄,即使小組想要調查也沒有資源權限。
 
永遠別相信目擊者,目擊者所說的並不一定是真實發生的,並不是說目擊者造假或記錯,而是真正的證據在哪裡,也就是物證,在犯罪偵查學上,你能妥善盯住一百條線索,而你唯一漏失的一條,卻是造成被害人遇難及犯人脫逃的原因。唯有透過精確的科學鑑定,才能夠找出其中的差別性,有時候就算是看起來再不重要的元素,指的是兇殺現場遺留的物品,只要存在就有可能是關鍵。
 
集骨者應該是種雙關語,人死後要花很多時間才會完全腐爛掉,只剩下白骨。
 
「骨頭」施奈德寫道:「是人類最終的核心。它不會變化,不會騙人,不會退讓。一旦我們外表的肌肉腐爛殘敗之後,那些少數人種的缺憾,那些性別上的弱點,都會被燒掉或煮掉,我們是……全都都是……珍貴的骨頭。骨頭不會說謊,它是不朽的。」
 
「肌肉會腐爛又脆弱,那惡人用他無情但穩定的手寫道:「骨頭是人體最堅強的部份。肌膚會老化,但骨頭卻永遠年輕。我所擁有的這個目標是高尚的,我不理解人們為何質疑它。我對他們所的是仁慈之事,他們皆已不朽。我解放了他們,把他們全部變成骨頭。」
 
以上這是人骨拼圖中,兇手最愛讀的一本書當中的角色,施奈德是名搜集骨頭的醫生,不過他也從活人身上取得。
 
有些兇手誤以為自己故弄玄虛,無法讓警方抓到他們,但遺漏關鍵的證據,像是想要偽裝成強盜殺人,卻只偷走黃金、鑽戒,忘了偷取現金。
 
既然連續殺人犯擅長融入人群,又懂如何犯罪不留證據,那為什麼他們會被抓到呢,他們的確是聰明絕頂,從犯罪這件事情上面的確是,可以把許多執法人員玩弄於股掌之間,但當他們一直成功得手的時候,開始變得得意忘形。原本不會洩露的證據就會不經意的洩露,因為每名連續殺人犯都有自己的印記,證明是自己犯案,他們通常很享受這種過程,還願意為了這點而冒險。
 
就一個連續殺人犯而言,集骨者是一個充滿病態且瘋狂的人,但瘋狂好像跟冷靜完全沒有關係,因為要執行殺人跟警方周旋需要冷靜清晰的頭腦,但瘋狂到極點的人,他們思考能力完全沒有受到影響。就好像精神分裂的人,他可能處於憤怒悲傷會讓他削弱的情緒,可同時他又會覺得這些情緒好像不是在自己身上發生的,自己只是一個旁觀者角度看待的人,並陷入自己的幻想,把幻想現實化。
 
對人類而言最大的損失就是擁有豐富知識、知識的人,不能夠發揮他們的專長,這麼說好像離題了,因鑑識學者萊姆他因受傷癱瘓,完全不能夠自主生活,甚至是自由動彈,不過他還是能夠發揮自己的才能與知識。以殘破的身體用鑑識活出自己的一片天,當然並不是那種無趣的勵志故事,說人家可以,你為什麼不行這種瞎話,而是人的際遇固然是性格影響,可是有時你不能掌握的。
 
「醫生的職責不在於延長生命,而在終結痛苦。」人骨拼圖了連環殺人案,還有另外一個主題死亡,林肯萊姆重傷之後癱瘓,只剩下頸部上下可以動,加上幾根手指,另外有無時無刻的疼痛,身體機能無法控制。讓他活得沒有人類基本的尊嚴,尋找安樂死自然終結痛苦的方法,而這個話題又是跟著集骨者有共同的議題,就是由他決定殺死的受害者都有跟萊姆一樣的想法,希望自己可以死得痛苦一點。
 
並不是受盡痛苦折磨才死去。
 
人骨拼圖是非常硬派的作品,讀起來一點也不輕鬆,甚至是很難進入其中的狀況,講了許多專業的科學名詞及鑑識技術,沒有認真看就無法大概了解,知道他們所講述的。但看了一段時間後就會逐漸的享受,原因就在於作者把這些知識視為單純為了帶動劇情需要所架構的,又特地用主角萊姆的視角解釋,用他生動的經驗,把每一種鑑識方法都用一個案件為開頭,並不賣弄知識。
 
本來以為厚厚的一本可能會很難讀,或是把故事拉得太長,考驗讀者的記憶力之類的,可能有人會有這種困擾存在,就是故事太長設定又太多,往往看了前面還記得,可是到了中後面會發現對前面出現的劇情沒有印象了。於是又回去翻了一遍,有許多小說都有這種困擾,雖然不是什麼壞處,可是如果沒有馬上讀完就會忘記,幸好人骨拼圖的重點都圍繞在幾件事情上面,這幾件事情。
 
最後也變成同一個連結點,也就是終將成為一個事件,不會有其他多餘的路線,這也是考驗一個作家的功力吧,當然有很多的角色及很廣大的世界觀,也是很吸引人的,可是往往會失去控制,最後可能連作者本身也不知道再寫什麼。尤其是長篇小說有這種事情發生,不過有時候單本小說較厚也會有相同的情況,人骨拼圖不但沒有這種情況,還把全部的事件一次一次的結尾掉。
 
 
總結:讀完的那時候第一個想法,真的沒有後悔讀完這本小說,人骨拼圖從開頭到結束完全沒有浪費每一個時間軸,都很完整的每一個事件,還有集骨者的犯行是如何被他們一一解開,可是到後面才發現這名殺人狂魔,早就計畫好一切。真正的連續殺人犯罪者到底是什麼模樣,我們真是能夠好好的理解,並且希望這類人不要出現在我們的生命之中,刺激並且充滿緊張感的集骨。
 
 
感想:而萊姆與莎克斯這兩名角色也很有魅力,他們擁有生命中的缺陷及惶恐不安,完全不能好好的生活,可是他們也同時為了某件事情努力活著,既然他們不認為這是認真的生活,但意外讓他們無暇分心。
 
這應該是題外話,因為有些人總是滿口生命滿口自殺是罪孽,可是他們沒有想過,當一個人失去活著的希望與動力時,例如癱瘓的患者,故事中的主角萊姆,從開始到結束都活得異常痛苦,可是意外重拾了希望與動力。
 
要讓人活下來可以,但先給人希望與動力。
 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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