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專訪中的濕地是超抽地下水引發海水倒灌,所導致的後果,可以說是居民的不對,他們沒有保護好環境,但既然已經造成傷害,就應該好好想辦法來讓該地方自然發展下去,就像居民口中的成龍濕地,是這幾十年間才有的濕地。說到蓋火葬場就想到苗栗的事情,為了要蓋火葬場還要犧牲山林原木跟石虎的棲地,就是一個用不太到的火葬場,後來證明完全行不通的計畫,卻還是要興建。
 
說到火葬場跟一些政府建設,也許我們都會用到,有人會說你要用、還讓這些建設蓋不成是怎樣,自私自利,可是往往沒有經過嚴格的考量與環評,就直接粗硬的蓋下去,首先要考慮的就是,這些建築是否用的到,會不會變成蚊子館。就像影片中的火葬場,已經有一座了,而且使用率不高,這在其他的縣市也可以見到類似的情況,明明沒有迫切的需要,卻要選擇動工,那到底是為了什麼原因呢。
 
沒有調查使用率與替代的方式,就像有些相同的建設已經重疊了,使用率可能相當的低,卻還要蓋第二個,有些人說台灣人什麼都要抗議,那就不要用啊,整天叫叫叫的,可是他們沒有想到政策只對小部分人有利益,卻帶來無盡的污染與破壞。而且也沒有考量到任何方面,草率又粗暴,就算一開始對百姓有利,建了之後大家都開心,到了後面不知道為什麼,就會開始走樣,變成彼此的兩害。
 
濕地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,這個政府官員跟建築商人都會說,反正他們有能力恢復原狀,或是可以把傷害減到最小,但多少的案例累積下去,都證明他們蓋下去之後,這個自然環境就永遠的消滅,消失在這片土地上面。尤其是把自然生態的環境,變成一幢又一幢的水泥鋼筋建築,把自然剷掉變成了水泥建築,說這是為了環境好,實在是一點說服力都沒有,尤其是在城市現代化的現在,毀滅大自然。
 
去蓋建築,是一件不符成本的事情,因為觀光與生活舒適度所依賴的就是大自然環境,每次看到這些官員說這是為了地方發展,但原始的自然地貌才是地方發展的利器嗎,我們除了去看一些古建築跟特殊建設外,到別的地方觀光,不就是為了他們的自然環境嗎。所以把自然環境毀滅,蓋其他的建築上去,是不符合邏輯的,因為有些自然是別處沒有,只有這邊有的,建築卻是到處都有,而且不特別。
 
雲林口湖有豐富的水產養殖業,和風景優美、生態豐富的濕地環境,讓地方發展有著無限可能,當火葬場興建計畫,為地方帶來陰影,居民擔心污染,擔心觀感,更擔心葬送鄉里未來,他們喊出濕地不要變屍地,希望永保地方美麗。反火葬場的抗爭比較像是一個表象,原因就在於政府長期下來的行政手段跟他們的製造出來的傷害,在各方面上都沒有好處,只有極少數的人得到好處,與其說是建設,更像是破壞。
 
例子太多,說也說不完,但政府也不能說他們有意破壞大自然,只是他們考量的是短期的利益,可能數十年也可以幾年之內,可以快速得到回收的利益,也不用花費太多時間人力金錢,可是卻造成永久性的傷害。就像是把濕地池塘填平,把樹林草地剷平等,我們往往在事後生氣後悔,想說為什麼政府去幹這些事情,所以我們真的需要關心自己生長的地方,不再是沉默,需要站出來表達自己的意見。
 
每次看到政府發包所謂的環境工程,尤其是河川整治就非常的生氣,沒有整治前環境很好,還不會淹水,結果一整治下去,環境變差還淹水,真的是不要動工還好,一動工下去整個毀掉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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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們的島 濕地旁的火葬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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