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又翻了連續殺人魔的書藉跟相關的常識,所以就來分享一下。
 
首先是殺人魔有什麼共同的特點,應該是他們無法融入這個社會,甚至是跟普通人也有問題,儘管有部份的殺人魔看起來相當和善,而且社交手法相當的具有魅力,令人可以很放心的跟他聊天談笑,可是他們的內心永遠都充滿了獸性。這個獸慾不只是強姦這麼簡單,野獸的獸性是為了生存跟發洩,人類的獸性就複雜的多,如果不是特定對像特定狀況,是完全看不到的,甚至也不會從心中的黑暗角落出發。
 
我們都有類似的黑暗面,在心中佈滿灰塵的角落,如果一直沒有受到刺激,平常自然可以排泄掉這樣子的黑暗,一生中會有想把一個人殺掉,又或是毀滅什麼的想法,都曾出現過,到最後可都沒有實現過,因為正常精神的人都擁有踩煞車的能力。我們很清楚做了這類的事情,會發生什麼事情,導致心中的黑暗面擴散開,可是所謂的殺人魔他們的心中,沒有黑,也沒有白,只是一片空白的狀況。
 
什麼也沒有,等於空虛的無,所以人世間的法律,人世間的情理,他們根本不會了解是什麼,還認為到底為什麼要遵守,這樣子有什麼意義嗎,人類有任何理由不能殺人?人類殺其他的動物來吃不犯法,殺人為啥犯法,在不理解的狀況,就動手了。看過很多的例子都是這樣,他們不認為殺人有錯,還認為跟殺螞蟻蚊子相同,只是覺得他們煩,或只是想要動手就殺,這也沒有值得驚訝或是特別的。
 
再來則是他們很迷戀能夠掌握別人生死的自由,認為自己是上帝是神,唯有在這個時間,才覺得精神上的自我,是真正的自己,並不是由他人來掌握決定該做什麼,多半也跟部份的精神疾病有關係,不過很少找到這麼嚴重的情況,所謂的病入膏盲。他們都不會覺得自己的認知有問題,或是別人才不正常的吧,這世間的人應該像他們一樣,解放真正的靈魂,不要老是用道德法律的束縛包裝外表。
 
人類自小到大被教導不可以同類相殘,我們若不是出了什麼事情,根本不會去殺人,還認為這是件很可怕很噁心的事情,看到屍體甚至還會嘔吐,不敢再多看,完全不能接受,可是這類的殺人魔完全沒有這類的情緒,部份還會出現興奮的狀況。這在正常人的心中多半都有虐待得到快樂的情景出現,我們小時候很喜歡捉昆蟲,有些人喜歡殺小動物,可是到了成年時會發現這是不對的,所以不會去做。
 
與其說沒有同情心,不如說是沒有正常人類該有的認知,把人類視為動物,而且是可以隨時殺掉的動物,等級差不多是蚊子蟑螂,我們把蚊子打死為什麼會有罪惡感呢,只是很正常的舉動,他們的想法就是如此,所以可以知道他們為什麼沒有同情心。殺人不過就是運動吃飯之類的休閒,跟運動看電影聽音樂相同,真的、就這麼簡單,只是他們的慾望無法透過正常的行為發洩,必須靠血與肉來滿足。
 
屍體不只是屍體,而是一種心理狀況的衍生與推進,有些案例是把屍體當成了戰利品,甚至把他們吃下肚,滿足某部份的心靈渴望,曾有一位殺人魔自白過,他認為把死者吃下肚,就可以讓他們成為自己的一部份,永遠跟他們的靈魂融合永不分離。將屍體當成收藏品,則是跟我們會購買某些東西,收集的慾望相同,對於某些人事物想要獨佔,不想跟別人分享,相信留在身邊,就會成為自己。
 
連續殺人魔最大的共同點就是他們在精神上都有缺陷。
 
 
 
 
不回文的人就會變成下面的樣子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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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任孤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